遴选工作按照信息统计、发布通告、机构申报、遴选评审、审批备案、公示结果、签订协议、上架课程、购买课程、开展服务的步骤进行。
(一)信息统计(2026年6月20日—6月29日)
学校开展遴选前进行摸底调查,统计需要非学科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所需课程等。
(二)发布通告(2026年6月30日)
学校根据需求制定遴选方案并发布通告,包含机构准入条件、项目类型、遴选程序等相关信息。
(三)机构申报(2026年7月1日—7月3日)
符合条件的非学科机构按照通告要求,填写《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申报表》(附件2),参照《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材料清单(范本)》(附件3)整理相关材料,一并向学校自主申报。
(四)遴选评审(2026年7月4日—7月8日)
评审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参照《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遴选评分标准(范本)》(附件4)对非学科机构申报的服务课程、开展形式、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评审,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择优遴选。
(五)审批备案(2026年7月9日—7月12日)
学校将通过遴选产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相关备案材料报送区教文体局民发中心(校外监管)审核备案。
(六)公示结果(2026年7月14日—7月20日)
学校将拟引入机构名称、服务课程、服务报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2026年7月21日—7月23日)
学校与引入的机构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应包含服务课程名称、课程数量、班额明细、收费标准、退出机制等内容。首次遴选的项目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签订的合同须报区教文体局民发中心(校外监管)备案。
(八)上架课程(2026年8月1日—8月7日)
课后服务协议书签订后,非学科机构应根据合同约定的班额数量,及时上报至行业主管部门,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增设班额,对应将学校选用的服务课程名称、培训类型、时间安排、收费标准、培训人数等情况上架,并备注为“郑州经开区龙飞小学课后服务课程”,每期课程时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九)购买课程(2026年8月26日—8月30日)
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机构服务课程上架后,学校引导有需要的学生和家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有序报名、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和缴费。
(十)开展服务(2026年9月1日起)
进入校园按照约定服务项目内容、标准和要求严格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依据《经开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负面清单》(附件5),指派专人做好全流程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