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及法律顾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指定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郑经采磋商-2026-17
2、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及法律顾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18,100.00元
最高限价:15181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基本概况:随着依法行政改革进程的推进,我局法律事务日益增多,为更好满足业务发展规范管理需要,及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防范、控制和化解法律风险,确保相关法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我局需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其委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民事、行政案件代理人。
5.2采购内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及法律顾问项目;
5.3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符合国家、省、市行业标准;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服务期限:一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
A包: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聘请法律顾问;
B包: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聘请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
5.7报价要求:本项目A包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得超过A包最高限价。B包采用费率形式报价,最高费率定为收费标准的50%。B包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仅为参考。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2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应当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购代理机构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30日 至 2026年07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见公告详情
3.方式:见公告详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见公告详情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见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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