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公告,就《关于规范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试行)》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8月2日18时前通过指定渠道反馈意见。本次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为对全市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全面推行房源核验赋码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环节房源信息真实透明,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
一、新规核心内容:全面推行存量房房源核验赋码
根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本次新规调整的核心为建立存量房房源核验统一管理机制:要求所有对外发布的存量房房源,在正式挂牌发布前,必须通过郑州市存量房房源核验平台完成房屋权属等核心信息核验,核验通过后取得专属房源码,方可按照规范要求对外发布。
本次推行的房源码包含数字码与二维码两种形式,可覆盖不同场景的信息查询需求,房源码涵盖的核心信息包括:房屋所属区域、小区名称、建筑面积、房屋用途、总层数、抵押状态、受委托经纪人联系方式等与交易直接相关的关键内容。关于房源码的有效期,征求意见稿明确可由申请人自行确定使用期限,到期后若需继续发布房源,需要重新申请核验获取新的房源码。
二、核验申请流程:线上办理需产权人实名认证确认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房源核验的申请主体与办理流程,房源核验申请可由房屋所有权人本人发起,也可委托正规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申请,所有申请均通过线上渠道办理。为保障申请行为真实有效,申请过程中需要房屋所有权人通过“郑好办”平台完成身份认证与申请确认,避免出现虚假申请、无权申请等违规情况。
三、房源信息发布规范:明确“五真实”要求,禁止违规宣传用语
针对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环节,征求意见稿对发布主体提出了明确的规范要求:
所有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符合“真实委托、真实房源、真实产权、真实价格、真实图片”的五项核心要求,从源头杜绝虚假房源信息误导购房者;
发布主体必须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泄露房屋权利人以及购房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发布房源广告信息时,不得使用“最”“唯一”“绝版”等类似绝对化、夸张性用语,也不得使用其他容易对购房者产生误导的宣传表述;
不得隐瞒抵押、查封等其他影响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信息发布人在对外发布房源信息时,必须已经取得官方核验的房源码,并主动在发布页面展示房源码,不得伪造、变造房源码,供意向购房人查阅核验。
四、公众查询渠道:多平台支持扫码、输入双查询方式
本次新规建立了统一的房源信息公示与公众查询渠道,所有核验通过的房源码及对应房源信息,会统一在“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郑好房”平台、“郑房交易网”等官方认可的网站或平台进行公示。意向购房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查询核验房源信息:一是通过微信、“郑好办”扫描房源二维码直接查阅;二是登录上述官方网站或平台,输入房源数字码进行信息查阅,方便购房人快速核实房源真实性,规避交易风险。
五、意见反馈渠道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日18时,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反馈修改意见:
电子邮箱:fgjscc9999@126.com
联系电话:0371-67889915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意见建议”栏目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