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集)
陈艳霞:郑州市信访局副局长,2013年任龙王乡副书记,龙王村征迁包村干部,《会议纪要》制定人,征迁侵权根源责任人。
当事人是龙王村原住村民,村未拆迁前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有承包地,交公粮到截止时间,履行村民义务。虽已出嫁,但户口至今未迁出,未在嫁入地取得村集体成员身份,未享受任何分红待遇,依法应享有原籍村民同等权益。
根据《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合村并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和村民安置社会保障暂行办法》《龙王乡合村并城征迁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有农业户口的常住村民应列入征迁安置对象”,当事人应属于安置对象。
2013年龙王村启动合村并城征迁工作,陈艳霞在村委会借“召开村民大会名义”主导制定(会议纪要)人为设置与港区征迁政策相抵触的违法条款,规定“户口在本村外嫁女一律不予补偿”。陈艳霞并亲自到签名现场拦截包括当事人在内第一批18名外嫁女签安置协议,先剥夺该批人员签名权,跟着(安置房、拆迁补偿款、安家补助费、过渡费)一并剥夺,至今去向不明,陈艳霞涉嫌侵吞挪用、侵占村民集体征迁补偿资金。
陈艳霞调离后,同村第二批同情况外嫁女均正常签名拿到补偿。同港区同一村庄,同一政策,出现两种不同安置结果,足以证明《会议纪要》是陈艳霞为剥夺村民权益刻意制定违法文件。
2022年当事人在龙王办事处维权期间,经多名工作人员闲聊透露,陈艳霞在多个岗位任职期间,多次违规均以“调岗”方式简单处置,即便其在龙王村征迁中侵害众多村民权益,最终也仅以“调离”了事,无任何追责。
交公粮,做义务的时候就有我们的份,现在不用交公粮,到了分享拆迁果实的时候,就说我们是出嫁女。
(不传谣,不造谣,以上事实均有证据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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