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孙庆堂、孙成乐、
孙利乐、孙文文等人
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部署要求,近期在省公安厅的统一指挥下,鹤壁、洛阳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了以孙庆堂为首,孙成乐、孙利乐、孙文文、王铁武等11人为成员的犯罪组织。目前孙庆堂等犯罪嫌疑人已依法被批准逮捕,案件由鹤壁市公安局异地管辖侦办。
经初步查明,自1998年以来孙庆堂等人在洛阳市洛龙区及周边区域有组织的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损坏公私财物、诈骗、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经济、生活秩序。为深挖彻查该犯罪组织全部违法犯罪事实,铲除其经济基础及幕后“保护伞",公安机关号召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提供该犯罪组织的违法犯罪线索,特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曾受该犯罪组织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和知情人,均可通过电话、信件、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由专人受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和证人的各项权利。对于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二、公安机关正告曾参加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以及曾包庇纵容该犯罪组织、隐匿转移非法资产、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投案自首和检举有功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为该犯罪组织成员代为持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汇款、债券、股票、股权、期货、基金、保险、房产、地产、车辆等)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提供相关证据。
四、对于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包庇窝藏、隐匿转移涉案资产、通风报信和毁灭证据等帮助的,订立攻守联盟或妨碍证人作证的,特别是对举报人、证人实施威胁或打击报复的,组织干扰群众举报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五、检举、举报方式:可通过电话、短信、邮递或直接到公安机关反映。
举报电话: 0392-2700110
联系人:房警官 18530399537、冯警官17539221717
邮箱:hbdhce@163.com邮寄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与华山路交叉口鹤壁市公安局扫黑办
鹤壁市公安局“12.13”专案组
2026年1月6日
(百份以上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