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大家好!
“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系着万人心”。近年来,我市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迅猛增长,部分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部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不强、家长教育监管不到位,涉及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为增强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提醒做好以下几点:
一、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根据《安阳市文明促进条例》第十三条第九项: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据统计,因驾乘电动自行车致人伤亡事故中,61.9%未佩戴安全头盔,其中致人死亡占比达73.6%。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戴与不戴,有时就是生死之别。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二、不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非标三、四轮车是指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不能依法注册登记,以“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为名上道路行驶的三、四轮车。此类车辆安全性能普遍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同时,驾驶者很多没有经过驾驶技术培训,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为此,提醒各位同学拒绝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车出行。
三、选择安全出行方式和注意事项。请家长密切关注孩子日常出行方式,教育孩子时刻注意交通安全。在孩子乘坐公共交通时,提醒务必坐稳扶好,不可嬉戏打闹;在孩子步行上下学时,务必在人行道内行走,注意观察路况,不闯信号灯,不翻越护栏。同时,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孩子做好榜样,以实际行动教育孩子安全文明出行。
交通安全关系到孩子的生命健康与家庭幸福,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让我们齐心协力,从细微之处着手,为孩子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祝您家庭幸福、平安顺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