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企业要求员工签"自愿加班申请书":当"自愿"成为职场的遮羞布
"签了这个申请书,我们就彻底失去了说'不'的权利。"近日,郑州某企业员工向媒体爆料,公司要求全体员工签署所谓的《自愿加班申请书》,声称"自愿放弃休息休假权利",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额外加班。这份看似温和的申请书,在员工眼中却是一把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自愿"变成了职场绑架
这份申请书中赫然写着:"本人清楚知晓国家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但本人为了增加收入,多劳多得,本人自愿放弃休息休假的权利..."员工透露,虽然公司表面上声称"自愿签署",但实际操作中却通过各种方式施压:不签署的员工会被扣减绩效奖金、取消晋升机会,甚至被暗示"影响团队融入"。一位拒绝签署的员工直言:"这哪里是自愿,分明就是绑架!"法律红线岂是儿戏?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的红线清清楚楚,但一些企业却总是试图通过"文字游戏"来突破底线。法律专家明确指出:即使员工签署了所谓的"自愿加班协议",如果企业存在胁迫、变相强制等行为,该协议依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更重要的是,任何协议都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职场"潜规则"何时休?
耐人寻味的是,这种"自愿加班申请书"并非郑州这家企业独创。早在2025年3月,就有媒体曝光过类似事件,甚至有企业明确规定加班时间为18:30-21:30,且加班天数不够的员工,需个人承担社保份额。这些企业深谙职场心理:在就业压力巨大的当下,有多少员工敢于真正说"不"?一位职场资深人士表示:"很多企业将加班作为评估员工工作态度和忠诚度的重要指标。在这种环境下,员工即使没有被明确要求加班,也会出于职业发展考虑选择留下工作。这种'隐性压力'使得加班在某种程度上难以被视为完全自愿。"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面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员工维权却常常面临重重困难:但值得欣慰的是,司法实践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案例支持员工维权。2020年,某科技公司要求员工签署放弃加班费声明,员工拒绝后被解雇。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赔偿金并补发加班费。拒绝沉默,向职场违法行为说"不"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监管,对这种变相强迫加班的行为零容忍。只有让企业真正感受到违法的代价,才能遏制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写在最后
"自愿"不应该是企业违法的遮羞布,"奋斗"更不应该是侵犯权益的挡箭牌。在法治社会,任何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那些试图通过"文字游戏"来规避法律责任的企业,最终只会失去员工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真正的企业文化,应该是尊重员工、遵守法律、追求共赢。那些靠压榨员工来获取利润的企业,终究走不远。你对这种"自愿加班申请书"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