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安阳市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正式启动。凡已参加安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含居民医保,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在职在岗职工,按规定自愿缴纳参保金,即可成为保障对象。
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金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75元,市本级参保职工由市总工会补贴25元/人,参加单位、职工共同缴纳50元/人。各县(市、区)所辖参保职工由市总工会补贴10元/人,各县(市、区)总工会补贴15元/人,参加单位、职工共同缴纳50元/人。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10日,保障期限为2026年1月1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
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治疗(含门诊慢性病)、人身意外保障和互助保障业务经费支出以及经既定程序批准的其他支出。其中,因住院治疗发生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居民大病保险支付、公务员统筹支付、医疗救助支付后由本人负担的医疗费,补助范围金额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30%进行补助(含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补助3000元);补助范围金额5000元以上部分按50%进行补助;异地就医费用补助比例降低10%。每个保障期不限住院补助申报次数,每人累计最高补助10万元。
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新增了人身意外救助项目,进一步推进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优化升级。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参保职工人身伤亡,且无法找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无力赔偿,对参保职工进行意外事故救助。意外死亡一次性给付死亡救助金5000元;人身意外伤残区分1级—10级,按照实际鉴定等级进行残疾救助金发放,最低500元(伤残十级),每增加一个伤残等级增加500元,最高5000元(伤残一级)。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战争或军事冲突、地震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疾病或非意外原因、职工实施犯罪行为造成自身人身伤亡或自残自杀等故意行为、药物或酒精影响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不符合人身意外救助金申领条件。
此外,2026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调整住院申领保障金时间,由参保人本次住院治疗医疗费结算后3个月内延长至4个月内,给予职工更充足的准备时间。门诊慢性病申领保障金,费用支出时间应发生在保障期内,最长半年申领一次(6个月180天),逾期视同个人自动放弃。
申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需由个人提出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经办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工会公章,交由县(市、区)总工会审核后,由人保财险安阳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案件登记、处理及档案留存,并对符合支付条件的发放保障金。
安阳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自2019年实施以来,累计参保职工超89.93万人次,截至2025年10月底,共为6.14万人次支付保障金5412.59万元,有效减轻了患病职工家庭的经济负担。
安阳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由市职工服务中心设立的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资金专户管理,市职工互助保障监督审查委员会负责监督职工互助保障资金的使用、结存状况,并不定期复查支付案件是否合规。下一步,市总工会将不断提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覆盖面,优化赔付政策,不断增强职工获得感,进一步做优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