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名有强奸前科的60岁老男人又猥亵同小区幼女,一审被判两年,合适吗?受害人家属认为量刑畸轻,获得检察院支持抗诉。2月2日,糟老头子殷某猥亵儿童罪一案二审在郑州市上街区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2月,吴女士7岁的女儿彤彤下楼带弟弟玩耍,殷某支走彤彤的弟弟后,用左手伸入她的上衣内抚摸其肚子,后沿着肚子向下伸入彤彤的生殖器官进行猥亵。彤彤感到疼痛后大叫,殷某才将手抽出。面对警方讯问,殷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警方还发现,殷某此前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面对如此恶劣的案件,上街区法院一审判处殷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驳回了彤彤及其家属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对于殷某这样的累犯,吴女士认为明显太轻,遂在检察院的支持下提出抗诉申请。
吴女士说,那件事后,孩子性格大变,不爱说话,不爱出门,连爸爸都要防着。尤其让她生气的是,发到二审开庭糟老头子没有道歉,其家属还在小区挑衅他们,除了对她家人进行拍照,还做出怪动作吓唬小孩。
针对这个糟老头,您觉得怎样判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