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用人单位:
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期间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现提示如下:
各用人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对节日期间需赶工生产的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切实保障职工休息权益;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加强风险研判和预警预判,深入开展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薄弱部位,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职工安全防范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用工主体责任,坚决杜绝拖欠职工工资行为,及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重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到“不拖欠、不克扣、不延迟”。要依法保障职工节日休息休假权利,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加班的,必须与职工协商一致,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要落实职工法定福利和节日待遇,切实维护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合法权益。
各用人单位要主动排查春节前劳动领域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对影响职工队伍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对职工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及时回应、妥善解决;对排查出的各类风险隐患,要制定化解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全区职工队伍稳定。
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尽责、通讯畅通、响应及时、处置高效。要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生产经营、应急处置、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生产经营安全有序、大局稳定,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全区各级工会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将密切关注各用人单位落实劳动法律法规情况,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解等服务,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配合协作,综合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及12351服务职工热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让全区职工度过一个有保障、有温度的春节!
郑州高新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