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泳救生员(初级)
1、年满16-60周岁,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参加培训和考试的身体条件和所报考项目的资格条件。
2、技能满足:
男子≤20秒,女子≤22秒完成25米速度游,潜泳20米以上。
(二)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
取得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备以下技能。
1、具备初级及以上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
2、技能考核:两种泳姿(50米蛙泳+50米自由泳或仰泳)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内完成,动作标准。
(三)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
1、取得本职业五级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技能考核:跳水出发,三种泳姿(50米蛙泳+25米自由泳+25米仰泳)完成100米。男子≤2分05秒,女子≤2分30秒。
(四)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高级)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经本职业三级/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培训依据国家体育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标准》规定进行,培训采用集中培训授课方式,内容包括理论和技能实操两部分。由取得国家劳动保障部职业讲师执教。
■游泳初级救生员
1、专项理论;
2、技能实操(25米速度游+20米潜泳、现场赴救和现场急救CPR);
■游泳初级、中级教练员
1、公共理论;
2、游泳专项理论;
3、技能实操(速度游100米、说课教学指导能力)。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两项满分100,经省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鉴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成绩皆达 60 分(含)以上者为合格。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布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25年起全部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版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培训班结业并经省体育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考核合格者,将颁发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游泳救生员和游泳初级、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交满一年)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一)报名截止时间:每期开班前三天
(二)报名电话:路老师16601323951(微信同号)
(四)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反正面拍照(电子版),
2.国职报名表一份(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3.蓝底免冠2寸电子照片一张(50K左右大小、电子版)。
报名资料由办公人员统一提交。
1、初级游泳救生员培训费 1480元(含报名测试费,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
2、初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费:1480元、
3、中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费:2850元、
4、高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费:3850元、
(含报名测试费,注册费,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费 );
填写报名表或联系报名老师,提交相关证件照后缴费。
缴费账户:路正
缴费账号:6200580200000464580
缴费银行:工商银行
1、请学员培训时自备游泳衣、裤、帽、镜,并按时参加各项培训及考核。
2、参加培训的学员需自觉服从培训基地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凡不服从管理者,本培训基地将作劝退处理,其培训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3、学员报考应具备相应游泳技能,一旦报名及交费成功,即视同接受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的相关规定。报名交费成功以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期培训和考试的,一律不退费用。提交信息: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1寸蓝底免冠电子版照片、一份培训期间的体育保险(购买流程咨询报名联系人)。
报名咨询:16601323951路老师(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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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路老师:16601323951(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