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支持措施:支持郑州产研院采用“拨投结合”的模式,与科研团队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推动引领产业升级、解决产业重大技术难题的项目开发、应用和产业化;
郑州产研院管理服务一流大学研究院,通过绩效评价方式支持引导其围绕地方产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支持与境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合作,建立产业创新国际合作体系,引进境内外高级研发人才开展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甚至可赴境外招才引智;
支持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组建研发平台、联合创新中心等,协同推进技术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合作,联合培养地方产业急需紧缺的创新型人才,打造梯次合理的产业创新人才体系;
支持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生产、工程化等服务;
对郑州产研院及所属载体、一流大学研究院的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单列管理制度,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为成果转化进一步松绑;
支持郑州产研院有限公司探索设立长存续期限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支持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合作期内业务一体化发展,开展项目评价、核心运营团队、全球创新资源一体化,依托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内外合作网络,鼓励郑州市企业与全球优质创新资源开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