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根据2026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情况,为确保本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顺利完成,按照本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聘和全市绩效考核工作对继续教育有关要求,现将专业科目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我市实际,为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培训任务,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经备案的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先行学习专业课内容,本年度职称评聘查验2022年至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完成情况。其中,2026年全省公需科目正式启动前,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时要求的,可暂按完成2026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待2026年全省公需科目正式启动后,将按要求查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整体完成情况,未完成2026年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继续教育视为不合格,且不再进行补学。初级职称评聘查验其从事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每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二、按照全市绩效考核工作要求,2026年全省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开通学习后,各开发区、区县(市)人社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紧督促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和登记,并及时打印年度学习合格证书,以免影响年度考核结果三、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按要求申报年度培训计划,经核定内容开展培训工作。采取高级研修、服务基层、实践操作等形式开展继续教育工作的,由各区县(市)人社局、行业主管部门向市人社局申报年度培训计划,经核定后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王峰,刘志浩;电话:67170239,6718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