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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才中学
关于遴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郑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形式和内容,结合学校实际,计划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具体公告如下:

01
课程需求
根据上级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拟开设课程为:
艺术类——打击乐
02
培训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办学资质

应获得体育、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办学许可证明,在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完成法人登记。

二、信用信誉

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从业人员

进入学校服务的机构从业人员应为机构正式聘用的人员,具备组织、开展课后服务活动的身体条件和与教学内容相对应的从业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心理健康,无犯罪记录,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四、培训内容

遴选的非学科服务课程应与该机构办学许可的培训内容相一致,服务课程质量应与该机构校外培训同质同量,选用的课程教材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五、资金监管

应全面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管理,按照非学科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缴纳足额风险保证金,培训预收费应全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交纳、退费等。

六、荣誉

同等条件下根据机构所获荣誉的含金量和数量择优遴选。
03
申报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3月16日
遴选时间:2026年3月18日
结果公示:待经开区教文体局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
04
具体申报材料及要求
有意向参与遴选的机构,请于3月16日16:30前携带相应的资质材料到郑州经开区育才中学党建室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签字确认。
所有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并保证真实有效。
联系人:李老师 15516926999
学校地址:郑州第二十一大街与经南十二路交叉口
应提供的资质材料见附件打击乐培训机构遴选材料清单.docx



图文:教务处
编辑:郑双甜
审核: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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