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骑电动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有没有留意过郑州非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
载人规则一刀切(最影响家庭出行)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严禁搭载12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搜条例时,我注意到还有一个规定:在郑州,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绿牌)的法定骑行年龄为年满 16 周岁,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问题来了,这规定虽符合国家条例,但在双孩接送、短距离通勤场景下,是完全不考虑双孩家庭、老人接送、夫妻同行等刚需啊。家里有两个未满 12 周岁的孩子,早高峰上学、离学校还有段距离,除了开车,还有更合适的出行方式吗?现实情况是,不可能两位家长每天都有空接送,单靠一个家长,怎么才能兼顾好两个孩子?一个家长根本无法合规接送,只能开车或违规。
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被禁止驶入建成区
这一纸禁令,直接断了无数老人接送孙辈的唯一出路。对这些最需要便利的刚需家庭而言,影响实在太过沉重。
改装 / 加装处罚过重
装挡风被、车筐、儿童座椅等实用加装,均被认定 “改装”,可罚 100 元,这与市民刚需矛盾,执法弹性不足。还有一点最让我疑惑的是,骑个电动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都能抓拍到,找到人,为什么我的电动车丢了,监控里看到有人偷走了,最终还是找不到呢?
两轮电动车到底是懂了谁的奶酪啊?为什么处处针对骑电动车的呢?
是不是如果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再有这么多条条框框了呢?
其实这些规定的核心矛盾在于:规则制定偏保守、偏安全导向,但严重脱离郑州早高峰、家庭出行、短途通勤的现实需求,且路权、停车、共享配套严重不足,导致 “合规难、出行难、接送更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