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履行检察职责,规范不起诉案件适用非刑罚处罚措施,近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在未成年人小文(化名)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满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步开展宣告训诫并送达督促监护令。未成年人小文及其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到场参加仪式。
训诫教育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详细说明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依据与法律理由。
“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法律的宽容不是纵容,附条件不起诉的终点恰恰是人生新阶段的起点。”检察官以未成年人小文的犯罪行为为切入点,开展严肃训诫,同时以理育人,引导其深刻反思,真正从内心做到敬畏法律、改正错误。
随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深入浅出地讲解了违法犯罪对社会和个人的危害,让小文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家庭监护缺失、教育方式失当、亲子沟通不畅等问题,检察官当场向未成年人小文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严肃指出监护履职中的失职情形,责令其切实承担法定监护职责,改进教育方式,加强沟通陪伴与正向引导。未成年人小文的监护人当场表示,将深刻反思自身问题、加强教育知识学习,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配合后续监督工作。
“感谢检察官、司法社工和家人的包容与帮助,今后我一定不负大家的期望,做一个有用之人。”未成年人小文的真诚表态,彰显了他改过自新的决心。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通过督促监护令的刚性约束推动家庭责任归位,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挽救一人、幸福一家”的法治效果,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