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强支撑 提升治理服务效能
强化数智支撑,赋能智慧治理。《条例》专设“数智化支撑”一章,要求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部门建设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平台,打造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条例》明确,我市将以算力、数据、算法等为基础,统筹建设由智能中枢、数字驾驶舱和应用场景等要素组成的数智化支撑体系,推动数字技术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联动、服务管理协同的网格化治理新模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市智慧城市运行管理部门要统筹推动政务、视联、物联、数据等各类网络系统的融合与资源共享,整合现有党的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数字城管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市域一体、直达网格的网格化平台,构建全市统一的城市运行和治理智能中枢。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已建涉及社会治理的信息化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接入网格化平台,实现业务协同、数据共享与指挥联动。要加强对共享数据的开发利用,推动各部门结合网格化管理模式重塑业务流程,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直达网格,赋能网格长(员)开展民生服务、风险预警、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工作。
网格化平台归集的社会治理事项形成的工单,统一按照“受理核实、分流交办、协同处置、结果反馈、核查评价”的流程实行闭环管理。对属于部门职责的工单,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对涉及多部门的工单,通过网格化平台线上会商或者由同级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机构线下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联动处置。
网格化平台运行流转工单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对工单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对即将超时的工单自动提醒,对已超时的工单启动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