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3月23日08时至3月24日08时,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共出动7个督查组35人次,督查施工工地34家、工业企业6家,现场查处24项问题(管城区8起、二七区4起、高新区4起、登封市3起、航空港区2起、经开区2起、中原区1起),其中施工工地22家、工业企业1家、运输车辆1家,开具交办单11起。
执法五处3月23日22时至24日凌晨3时,联合市控尘办、市PM2.5专家组,陪同市城管局领导李书芩,检查管城区、经开区,工地两家,现场开具交办单1起,该工地场区内道路泥凝,车辆带泥上路,土石方作业未湿法,冲洗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现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属地十八里河办事处督办;抽查金岱专责组及经开区南三环与第五大街卡点,值班人员均在职在位,履职良好。
执法六处3月23日22时至24日凌晨3时,检查管城区建设项目,现场开具交办单1起,该项目施工渣土车不能提供双向登记卡,土石方作业现场雾炮开启数量不足,抑尘措施不到位,主要道路积尘较厚,现场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区攻坚办、属地办事处督办。
执法七处3月24日凌晨3时至7时,检查二七区、管城区、经开区查金水区、经开区建设项目5处,现场口头交办问题4起,均为一般性问题;开具交办单1起,该项目土石方作业未采取湿法作业,场区道路积尘较厚,车辆冲洗不彻底,要求立即整改,管城区攻坚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 辑:阿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