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持准考证,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组织,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不予补考,一律视为零分。
二、考前15分钟接受点名,参加抽签,每次点24名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实验台号(即题号),考生未能按时参加所在组的随机抽签,按缺考处理。
三、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准考证上,无考场号,座号,开考前考生本人抽签定考场,定座号,定题号,抽签时禁止代抽或多抽。
四、考生抽到的签号由抽签处工作人员登记在检录通知单和准考证上,禁止抽签者之间对换签号,否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准携带除钢笔,准考证以外的任何物品入场。
六、考生进入考场应听从监考员指挥,按要求及时将试卷,评分表及草稿纸上应由考生填写的栏目准确无误地填好,字迹要清楚工整,评分表交给监考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题漏印,字迹模糊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及实验器材出现问题,可举手询问。不得在准考证,试卷,评分表及草稿纸上作任何标记。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或实验操作。对试题内容,实验操作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老师询问。考试期间不得离开考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和实验操作。在监考老师验收试卷,草稿纸后,带好准考证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警戒区内逗留,谈笑,喧哗。
九、在考试过程中,因本人失误导致实验操作无法继续进行时,考生应立即停止实验操作。
十、保持考点,考场卫生,不准乱扔废物,乱倒化学废液。爱护实验器材,无故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十一、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考场作弊。不得干扰考务人员工作。有违纪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十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参加实验考试,如查出重复考试者,考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十三、考生赴考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