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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上级批准,2026年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公开招聘2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岗位共23名殡仪服务工,主要从事遗体接运、火化、引导丧事承办人办理治丧事宜等辅助性工作。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登记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其他条件:
1.报名人员需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2.掌握与本岗位业务相关的殡葬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熟悉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流程,熟练掌握工作设备的操作,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
4.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工作人员使用普通话,并熟悉当地方言和风俗习惯。接待丧事承办人时,应用文明用语。
5.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合岗位工作需要,且已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单位就业(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人员;
2.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投资入股经营,担任股东、监事等职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全年招聘,招满为止。集中报名时间:第一阶段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7日至4月13日,第二阶段为2026年6月1日至6月5日,第三阶段为2026年9月1日至9月5日,第四阶段为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侯寨乡三李村原郑州市殡仪馆办公楼一楼118室。
3.联系人:王老师 杨老师 米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80612
4.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
1.在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创业证是电子证的,报名时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5.相关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及人社部门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并将符合条件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公示。
(三)面试
本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时间等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联系到本人或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应聘人员到市级有关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然后根据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工作完成后,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对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办公楼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益性岗位由我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郑州市殡葬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初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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