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素质与能力:①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运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与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
各二级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复试。复试可采取面试、笔试与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