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郑州市发布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实施意见,将对房龄30年以上城镇住宅房屋实施体检,必检项费用由市级公共账户承担。同时建立安全管理资金、质量安全保险制度,推行“保险+服务”,覆盖主城八区,其他区县参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建立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 “三项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简称《意见》)提出,将探索建立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增量房屋严格按照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要求,强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安全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存量房屋聚焦房龄30年以上城镇房屋的安全保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镇房屋安全。
“三项制度”,是指城镇房屋安全管理资金制度、城镇房屋安全体检制度和城镇房屋质量安全保险制度。
据悉,郑州市城镇房屋安全管理“三项制度”实施范围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其他区县(市)参照实施。
📝 来 源 | 河南日报、郑州发布综合
📝 编 辑 | 李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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