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文化艺术特长、扎根乡村的农民文化骨干;
2.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传统农耕或礼俗文化的传承人、乡村艺术工坊的传习者;
3. 从事农文旅融合相关工作,并能积极带动乡风文明与文化传承的从业者;
4. 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5. 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
6. 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年以上;或近3年内返乡创业人员(可适当放宽从业年限要求);
7. 乡村振兴协理员优先录取(需提供岗位所在地村委会盖章的协理员证明文件);
8. 能够积极参与农业农村系统组织的各类培训、调研及文化交流活动;
9. 积极致力于发展本地特色产业的村“两委”干部及村组干部;
10. 具备较强的实践操作、活动组织或宣传推广能力者优先考虑。
参训要求: 学员在本年度内未参加过同级、同类型的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不可重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