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涛哥:
您好!
关注您很久了,感觉您在退役安置方面政策了解特别清晰,发言特别具有权威性,而且对广大战友特别友好,回复也很接地气。有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本人2013年毕业,鸡肝铜三,户籍郑州,2026年12月达龄。不符合第49条。婚后家属2025年去12月份人才引进(公司非体制内)上海(上海不接收婚后户口),咨询上海退役事务局,先随军后再安置,可否把上海当做随军前户口,得到回复不可以。
家属还是愿意在上海工作,但上海不接受婚后户口,现打算在江浙一片买房落户,比如湖州,常州这些安置压力小一点的城市,买房落户后,将买房后的户口当做家属常住户口来安置,可行否?或者您知道江浙一片有哪些可以买房落户后,当做常住户口安置的城市?
今年达龄,现在买房落户时间就特别紧张了,早点的时候想在上海安置,结果明确回复不可以,现在特别希望您能看见,收到您的答复!
小侯
YJ2026年5月8日

拿起笔,随便写写就行
记录下你人生这场特殊旅行时的心情
投稿请发 taogetalk@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