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我评价。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登记。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址:http://www.ctp.gov.cn/,简称“工信部火炬中心”)选择“在线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栏目进行法人注册后申报。
(三)系统提交。企业依照网站指引登录高企认定申报系统后,按要求逐一上传相关申报材料(评审是以系统填报材料为准)。附件材料要清晰可辨,不可漏传、错传等,确认无误后,及时提交到高企认定管理账号下。企业通过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1)和电子版(模板见附件2)递交至当地科技部门。
(四)汇总上报。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附件1)对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进行形式审核,主要包括:企业是否真实存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支撑材料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申报通知要求,知识产权是否真实有效,支撑主要产品(服务)的软件著作权是否切实发挥支撑作用等。审核结果形成高企申报材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高企推荐情况汇总表要汇总所有申报企业,审核后不予推荐的企业要在“不推荐原因”栏内予以客观描述不推荐的具体原因。推荐结果应及时反馈企业。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登录“高企认定网”点击“机构管理”进入,将拟推荐企业的网上申报资料提交至郑州市科技局账号下。汇总整理拟推荐的所有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拷贝至U盘,将内含企业申报材料的U盘、纸质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一式一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开发区、区县(市)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8)各一式2份,一并报送郑州市科技局,其中“申报汇总表(附件3)和开发区、区县(市)高新技术企业审核推荐汇总表(附件8)”电子文档提前发至指定邮箱。企业纸质申报材料由当地科技部门备案存档,保存期为5年(有争议的除外)。
郑州航空港区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须同时抄送郑州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