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按照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详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为1300元/生/年(六人间)。
第二十一条 学校奖贷学金设置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
1.服兵役学费资助
学籍保留:在校生、高校新生入伍后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并申请转入本校优势专业。
学费补偿:本专科生每年最高20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25000元学费补贴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学费减免:退伍入学、退役复学,本专科每人每生最高20000元/年,同时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
2.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录取后,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
对表现优异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合法、安全、有工资的校内兼职,优先贫困生,专门帮大学生减轻生活费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