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要求,破解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履行消防监管职责时“有管理意愿但缺乏专业人员”的瓶颈,依托全国消防资源优势,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组建全市消防专家库,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的重要论述,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热爱消防事业,自愿从事专家工作,认同本办法各项规定;
(三)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同等专业水平;
(五)熟悉消防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从事相关领域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较强的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及问题解决能力;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七)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实践经验特别丰富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条件;
(八)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的消防工程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与专家库选拔;
(九)无违法违纪、失信及不良从业记录;
(十)其他选用应遵循的条件规定。
二、专家入库流程
专家入库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结果公示-选任入库”的程序进行。
根据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专家库分为建筑、给排水、暖通(防排烟)、电气、材料、石油化工、新能源、电化学、信息化、消防安全管理、法律等专业和领域。
(一)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
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等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无工作单位或离退休人员可自我推荐。填写推荐表(无工作单位或离退休人员可自我推荐),并准备以下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1.《郑州市消防专家人选推荐表》(见附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和从业经历的材料。
(二)资格审查和公示: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公示。
(三)选任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署专家承诺书后进入专家库。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专家服务内容:
1.参与消防检查、隐患排查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和验收工作;
2.参与编写消防业务培训教材、考试题库,为业务培训班授课;
3.开展消防重大问题专题调研,撰写相关论文、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4.为地方性消防法规、政策、规范、标准、规划的制定修订提供咨询服务;
5.完成用人单位委托的其他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专家应在自身专业领域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专业特长或工作范围。
(二)参加专家活动的,按有关规定支付专家费用。
(三)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6月14日。
(四)报名方式: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zsfwb@126.com;相关资料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和个人签名后,寄至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707室)。
联系人:刘雨 0371-61737187朱超 0371-61737182
郑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