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实用型和紧缺后备人才,具体事宜如下:
郑州市心血管病医院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前身为郑州市心血管病研究所,始建于1986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
医院聚焦“心”领域,坚持“强专科、强专病、精综合”的总体思路,以专科龙头聚力,以技术创新发力,医教研工协同发展,预防与治疗合二为一,匠心与创新融为一体,初步形成“全链条、全覆盖、全兜底”的心血管疾病诊疗新格局一一全链条的心血管诊疗服务,全覆盖的心血管诊疗技术,全兜底的心脏移植手术、人工心脏植入手术。成为中原地区心血管领域的“领跑者”,心血管专科综合实力居河南领先水平。
心血管内科现开设病区15个,年开展心脏介入手术56000余例;心血管外科现开设病区10个,年开展心外科手术3000余例,开展心脏移植手术例数位居全国前列;肾移植肾脏病诊疗中心在国内较早开展肾脏移植手术,已有30余年历史,累计完成肾脏移植3000余例。
医院现有省级研究所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级医学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5个,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级培训基地7个。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热爱医学事业,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3.招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届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须于此次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一)高层次人才
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1)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
(2)具有10年以上三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或科室管理工作经验者,予以优先考虑。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即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8周岁(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博士研究生
(1)应、往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并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医院长期面向社会诚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意者可直接与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
也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zzqyrszp2026@163.com。
(二)实用型人才
1.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
2.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紧缺后备人才
1.取得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医师岗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其他岗位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对特别优秀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主要是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高校(软科)和本院所附属高校的优秀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招聘录用程序
1.经个人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的方式;实用型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紧缺后备人才采取面试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视情况进行笔试考核。
2.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个人邮箱和医院官网。
3.按照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试工环节。若因体检等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照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4.经上述环节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备案及人事手续,享受相应待遇。
1.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0万,依据考核发放;给予科研启动基金30万元~50万元,逐步发放到位;特别优秀者,薪资待遇可一人一议。
2.其他人员:经医院录取后,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医院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1.应聘人员需保证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可靠,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和所上传的相关资料应准确、完整、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者,取消参加应聘及录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试工及入职等招聘、录用流程,并持续关注官网信息和个人邮箱,确保通讯畅通。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流程,将视为放弃。
4.根据多院区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医院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统一调配,拟录用人员报到后应自觉服从医院岗位、专业安排,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未尽事宜,由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6.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1202867
医院地址:
(1)福塔院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2)滨河院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二路77号。
咨询电话:0371-61202867
监督电话:0371-61202522
0371-67170835
邮箱:zzqyrszp2026@163.com
医院网址:
http://www.zzsqy.com.cn/
邮编:450000
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公立医院人事代理人员公开招聘规程(试行)》等规定,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26年拟引进高层次人才、实用型人才和紧缺后备人才106名,岗位、数量以及具体岗位条件等如下。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3年,现已成为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于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河南大学附属郑州妇产医院。目前有大石桥本部、秦岭路院区、宜居健康城医院、文化宫路院区四个院区。承担全市十区六县(市)妇幼保健、妇女围产保健、妇女两癌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危重症救护、新生儿危重症救护、腔镜培训等工作。
医院学科实力雄厚,是国家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国家妇幼中医药特色建设单位、国家婚前保健特色专科、国家卫生健康委「流产后关爱(PAC)」示范医院、全国首批助孕与优生专业技术培训医院等。专科特色突出,妇科产科手术学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儿科学其他学科(新生儿学)、康复医学(高危儿管理)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新生儿学、专科护理学、超声诊断学为郑州市医学重点学科;妇产科病理诊断学为郑州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
生殖遗传实验室为河南省产前筛查医学重点实验室;病理科实验室为郑州市宫颈癌防治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宫颈癌防治医学重点实验室、河南省宫颈癌精准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河南省智力残疾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郑州市优生遗传产前诊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郑州市产前筛查中心」「郑州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郑州市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郑州市生殖医学中心」「郑州市产前诊断中心」等十八大中心。
(一)高层次人才:经认定的河南省高层次人才(A、B、C、D类)及其他省、直辖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实用型人才:临床、医技、护理等岗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紧缺后备人才:具备相应专业和学历等资格条件的院校优秀毕业生(包括2026年毕业生)。主要从省内外高水平院校,包括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院校(软科)和本院所附属高校等招录优秀毕业生。
(一)符合国家、河南省、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博士研究生
取得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40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
50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相应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实用型人才
中级职称、或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和工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能够开展新技术,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
4.应往届硕士研究生
妇产科学、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临床病理、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耳鼻咽喉科学、眼科学、公共卫生等专业,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需提供规培证明)。202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5.应往届本科生
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听力与语言康复学、康复治疗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对应学位,35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需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岗位需取得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应届生需提供规培证明)。2026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位。
6.护理岗位
护理学、助产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0周岁及以下(199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护士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省和我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一)博士
薪资待遇:一人一议。
(二)其他学历人员待遇
经医院录取后,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待遇按照郑州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及医院和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高层次人才采取面试的方式;实用型人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紧缺后备人才采取面试的方式,对符合条件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视情况进行笔试考核。
以面试方式进行的,考核成绩为面试成绩;有笔试环节的,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由我院组织开展,重点考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现场答题,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理论;面试采取自述、提问等方式进行。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医院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一)发布公告
公告信息在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郑州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和郑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扫描下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专属二维码,进入招聘页面,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材料。线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8:00截止。
(三)资格审查
医院组织专业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通过初步筛选的人员将组织笔试、面试,笔试、面试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我院通知为准,请关注医院官网及个人预留的邮箱,并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开考比例、合格分数线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档案审核等。因体检、考察和个人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试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进入试工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试工期为一周;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专业B+以上高校、国内综合排名前十医学院校(软科)和本院所附属高校等优秀毕业生试工期为两周;其他人员试工期为一个月。
(七)公示与聘用
试工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待遇及聘期。
1.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 招聘期间的各项通知均通过市生健康委和医院官方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确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4. 本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以郑州市妇幼保健院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371-63882228
监督电话: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371-671708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附: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6年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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