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这一年,我校喜迎建校70周年,在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师生同心、攻坚克难,涌现出大量感人至深、催人奋进的典型事迹。为庆祝建校70华诞,弘扬校园正能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庆祝建校70周年为契机,深入挖掘和宣传我校师生中爱岗敬业、好学上进、无私奉献、自强不息、感召力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和奋斗精神,践行“厚德•自强”校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凝聚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强大精神支撑。
1.弘扬正气,传递感动。在全校掀起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的热潮,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一批事迹感人、教育性强、感召力强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示我校师生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2.榜样引领,凝心聚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师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进一步凝心聚力、共建美好校园,为学校70华诞献礼。
3.立德树人,培育时代新人。紧扣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将评选活动作为深化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
致敬七十载 感动润校园
发现感动 传递感动 践行感动
2026年5月—11月(具体日程安排见第十二部分)
1.评选对象:全体在校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及校友。
2.评选名额:评选“感动校园人物”10名(教职工组7名、学生组3名),另设“感动校园特别奖”(团队奖或特殊贡献个人)1个。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行动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在学习、工作中积极发挥正能量。
2.热爱学校、关爱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关心集体荣辱,积极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教职工应至少在以下某一方面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1.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热爱教育事业,恪守师德规范,在工作中勤勤恳恳、无私奉献,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成绩显著。
2.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坚持“为每一个学生终身幸福服务”的办学理念,对学习上、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及时关怀和帮助,以仁爱之心点亮学生心灵,事迹突出。
3.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特色发展(特别是俄语教学、荷球项目、美术音乐体育等特色领域)中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取得突出成果,为学校赢得荣誉。
4.坚守初心,甘于奉献。长期扎根教育教学一线,默默耕耘,克服个人和家庭困难,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不平凡业绩。
5.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损失、维护安全,事迹被广泛认可。
6.担当作为,服务师生。在管理、后勤、安保等岗位尽职尽责,热心为师生服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赢得广泛好评。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参评学生应至少在以下某一方面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1.勤奋好学,品学兼优。刻苦钻研、学业突出,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践行“厚德•自强”校训。
2.自强不息,勇毅前行。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成长中的重大挫折,有勇气迎接挑战,百折不挠、自立自强,以坚韧不拔的意志书写青春华章。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爱心公益活动,热心帮助他人,尊师敬长、孝亲爱友,有突出的感人事迹。
4.见义勇为,临危不惧。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损失、维护安全,事迹被广泛认可。
5.特长突出,为校争光。在俄语学习、荷球运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领域表现优异,在各级竞赛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面向集体、在特定领域作出特殊贡献的个人或为学校、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的校友,具体标准包括:
1.团队协作,业绩突出。团队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特色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在全校起到引领和表率作用。
2.凝心聚力,和谐奋进。团队成员善于凝聚力量、团结人心、分享智慧,集体氛围和谐向上。
3.特殊贡献,影响深远。个人在某一领域为学校、社会发展作出特殊贡献,或在危急时刻展现出崇高精神品质。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2.事迹优先原则。以感人事迹为根本依据,不唯成绩、不唯资历,注重发掘平凡岗位上的不平凡事迹。
3.师生公认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确保评选出的典型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4.与时俱进原则。紧密对接新时代教育强国建设要求和学校70周年发展历程,注重评选体现时代精神和学校特色的先进典型。
组 长:龚士玉(党支部书记、校长)执行组长:郑成森(党支部副书记)
副组长:孙忠伟(副校长) 李俊(副校长) 孙庆军(副校长)
成 员: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主任、教研组长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制定并印发评选方案,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公布评选条件和要求。
召开全校师生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各年级、各处室根据评选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教职工组推荐: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优中选优,推荐3—4名候选人,填写《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第三届“感动校园人物”候选人推荐表(教职工组)》,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学生组推荐: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民主推荐1名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人物作为候选人,经年级组初评后报送2—3名年级候选人,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特别奖推荐:由各处室、年级组或校友推荐优秀团队或在特殊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候选人确定后,由推荐部门负责整理完善事迹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资格审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核实事迹材料的真实性。
初步遴选:由评审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选人(教职工组入围12—16人、学生组入围6—9人,特别奖入围2—4个)。
事迹公示:将入围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网络投票: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对入围候选人进行网络公开投票,投票结果占最终评分的30%。
现场评议:组织召开候选人先进事迹报告会或评议会议,由评审委员会成员(占40%)和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组成的评议团(占30%)进行现场投票评议。
综合评审: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网络投票、现场评议结果和事迹材料,最终确定10名“感动校园人物”(教职工组7名、学生组3名)及“感动校园特别奖”获得者。
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认。
在2026年11月校庆纪念周期间举行“致敬七十载 感动润校园”——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第三届“感动校园人物”颁奖典礼。
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获奖者先进事迹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教职工获奖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学生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说明:暑假期间(7月11日—8月31日)不安排实质性评选环节,但可利用公众号对入围候选人事迹进行分期推送,为网络投票预热。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处室、年级组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广泛发动,全员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推荐和评选,真正把师生公认的先进典型发掘出来。
实事求是,确保公正。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结果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严肃处理。
注重实效,示范引领。将评选活动与师德师风建设、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校风。
做好宣传,扩大影响。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获奖者的先进事迹,弘扬校园正能量,为学校70周年校庆营造浓厚氛围。
本方案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第三届“感动校园人物”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未尽事宜,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
2026年5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