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14时12分许,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桐柏路交叉口西北角,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一辆出租车营运中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多车严重受损,直接经济损失约520万元。
郑州市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河南省安委会挂牌督办。近日,官方调查报告正式公布,认定本起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8月14日14时11分许,驾驶员赵仙驾驶豫 ADT2281荣威新能源出租车,载4名乘客沿中原路行驶。行至中原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时,被张*伍驾驶的豫 A515X7别克小型轿车追尾。
监控显示:被追尾后,出租车驾驶员误操作未减速,反而持续急剧加速,从 42km/h 一路飙升至133km/h(该路段限速 60km/h)。14时12分,车辆失控冲撞花坛,腾空冲过非机动车道,撞向人行道与路边商店后翻覆,撞倒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路人及 12 辆电动车、2 辆自行车。
事发后,多部门紧急救援。14时50分确认3人当场死亡、3人送医;15时20分现场处置完毕,交通恢复。善后专班同步开展家属安抚、事故赔偿及伤员救治。
二、核心事实:挂靠经营、车辆违法未处理、人员均有资质
涉事出租车为挂靠经营,车主朱 * 申每月向晨曦公司缴纳管理费170元,车辆状态为违法未处理。私家车车况、保险正常,两名驾驶员均无酒驾、无毒驾。
涉事企业郑州晨曦出租现有车辆1348台,其中挂靠车辆1179台,从业人员约 2260人。公司设董事长、总经理、安全分管副总等岗位,但安全管理长期缺位。
经鉴定与责任认定:
出租车驾驶人赵 * 仙负主要责任未安全驾驶、严重超速,被追尾后误操作致车辆持续加速失控,是事故主要原因。
私家车驾驶人张 * 伍负次要责任实线连续变道、未保持安全车距,是事故次要原因。
其他当事人无责任。
事故直接原因:出租车被追尾后,驾驶员误操作导致持续加速,严重超速失控冲撞翻覆,酿成较大亡人事故。
四、企业四大致命问题:安全悬空、培训造假、只收费不管理
调查组查明,郑州晨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问题:
1.未设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兼职,负责人不具备相应安全能力。
2.未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对上千台挂靠车辆只收费、不管理,隐患排查走过场。
3.安全教育培训缺失、档案造假,涉事驾驶员未接受入职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存在代签字。
4.未按要求建立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无报告、无奖励,安全防线形同虚设。
同时,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监督检查不力,未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1.赵 * 仙: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刑责。
2.企业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处上一年年收入60% 罚款;常务副总、安全副总、车队队长处上一年年收入35% 罚款。
3.涉事企业:处100万元 —200万元行政处罚。
4.监管部门: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公职人员问题线索移交监察机关。
六、整改要求:严禁挂靠只收费不管理,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官方要求:
出租车企业必须设立专职安全部门和专职安全员,严禁挂靠车辆 “只收费、不管理”。
严格落实驾驶员岗前培训、应急培训,杜绝形式主义与档案造假。
全面建立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车辆动态监控,及时纠治超速、违规驾驶。
行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安全缺位企业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