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类型与相关待遇 1. A类博士 博士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QS世界排名前200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条: (1)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理工科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中科院一区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权威期刊目录A 类或在中科院一区、二区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或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 篇及以上。所有论文不包括中科院当年公布的预警期刊(下同)。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B类博士 博士毕业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世界一流建设高校的一流学科、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QS世界排名前500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或行业内顶尖高校,到校工作聘任在教学科研岗位。科研业绩须满足以下业绩条件中的1条: (1)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高水平期刊论文(其中文科CSSCI来源期刊论文及以上,理工科SCI论文及以上或行业内TOP期刊,SCI论文的级别要求由各学院根据学科实际自行确定)。 (2)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等。 经学校研究确定的学科发展布局亟需的新工科相关专业博士,博士(博士后)学习期间科研业绩可略低于上述要求。 三、相关待遇 1. A类博士:住房补贴40万元,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金10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解决配偶工作,配偶安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 2. B类博士:住房补贴30万元,安家费6万元,科研启动金10万元,解决河南省事业编制,享受三年校内待遇,不解决配偶工作。 3.学校根据房源情况提供校内周转房。 4.协助解决子女入托、上学问题。 5.焦作市相关人才待遇 (1)毕业三年内来(留)焦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享受焦作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3年。 (2)可申请认定焦作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说明:校内待遇指引进的人才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内聘为副教授,按照副教授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已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且在原工作单位已聘任至对应岗位的,可内聘为教授(研究员),按照教授(研究员)岗位职责任务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