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熟悉政府部门职责及分工,对郑州市情、市貌、行政区划、道路交通等情况有全面了解;
3.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擅长做群众工作,思路敏捷且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良好的文字材料、口头表达、舆情风险研判和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要求:应聘者需使用畅言普通话app完成测试并留存截图,操作路径:打开软件—测测你的普通话-全真测试-快速测试开始测试,全程无需充值缴费;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话务工作经验,或法律、外语、数据分析、计算机、社会管理、卫生健康、劳动仲裁相关专业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20-40周岁,身体健康,男女不限,接受并适应7*24小时轮班制度,具有一定抗压能力。
5.熟悉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同步打字速度达到60字/分钟。
6.能够辨别、理解服务对象的意图并准确记录服务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剥夺政治权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者;
3.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4.品行恶劣者;
5.体格检查经认定不适合者;
6.学历及其他证件伪造者;
7.其他情况不适合从事该项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