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办〔2020〕55 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和审核程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除本市市区户籍和在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一线岗位工作且符合本通知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外,承租人保障期限累计不超过8年。此外,对合同到期愿意续租且符合新政策的保障对象,可续签租赁合同;对租赁合同到期收入超过标准,但房产、养老保险缴纳符合新政策,且要求续租的保障对象,租金暂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上浮40%执行,续租时间不得超过三年。
非本市户籍住户根据自身情况,在合同到期前可将户籍迁入本市市区(含郑州经开区、高新区、郑东新区、市内五区)办理正常续租;未迁户籍或合同到期后迁户籍的,按照承租意愿办理退出或资格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