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在电脑端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进入“通知公告”,点击“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6年6月20日17:00停止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正式提交报名信息前可选择暂存已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正式提交,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成绩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报考博士学位的岗位,无需进行笔试,报名人数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面试和技能测试(试讲)环节。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答辩+试讲)。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答辩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主要对应试者进行政治素养、岗位认知、应变能力、思想教育与价值引领、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面试成绩需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确认
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需要进行面试确认。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专业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面试当天,同岗位参加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该岗位考生的成绩应达到所在面试室所有考生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计算方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无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40%+试讲成绩×60%;
有笔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应试者应结合报名环节签订的网上报名协议,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面试时,应试者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按主动放弃处理。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学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聘设有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综合考察和录用的重要依据。体检合格和心理健康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经考察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等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zzhvc.com/)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聘单位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相关待遇
硕士研究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限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博士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1)住房补贴:20万元(税前)。应聘者服务年限最低为8年,不足5年者(含5年)退还50%的住房补贴,5年以上不足8年退还住房补贴30%。
(2)生活补贴2000元/月。
(3)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配备手提电脑一台。
(4)副高级职称以下的,校内享受5年的副高级职称待遇。
(5)可按职工价购买学校周转房一套。
(6)聘用人员可享受郑州市“郑聚英才计划”相关待遇。
(7)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8)在职人员聘用后原专业技术职称按岗位设置相关规定执行;其社会保险金从我校正式聘用后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我校不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