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医疗保险是重要民生保障,切实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不少市民对门诊报销、慢病申办、大病保险等政策仍存有疑问。本篇围绕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细则,从就医定点、门诊待遇、慢病办理、住院大病报销多方面全面科普,精准解答群众日常医保疑问。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可按规定获得医保报销。比如在当地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
能。
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可以报销65%左右,一年最多可以报销300元。
参保居民享受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所患疾病是当地确定的医保门诊慢性病的病种。
2.本人申请,专业医生审核通过。可在住院的医院申请,也可在医保服务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申请。
3.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院使用相应的药品和检查项目。
参保居民在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是指医保可以按比例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检查、诊疗、床位费等医疗费用中,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费用可由医保直接按比例支付,乙类费用要先按一定比例扣除后剩余的部分,医保再按比例支付。
大病保险不需要申请就可以直接报销。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按比例报销的同时,把按比例个人负担的部分累计到大病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里,当相应费用累计到1.1万元时,超出1.1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直接报销60%,超出10万元时,报销70%。大病保险和居民基本医保共同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可以报销55万元。
供稿:医保科
编辑:韩雯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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