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借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条例》(以下简称《综合实验区条例》)相关立法经验,扎实做好《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发展促进条例》)立法工作,6月11日,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主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孔庆贺带队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学习考察活动。省人大法制委原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王新民,郑州航空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振,济源示范区人大工委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铖,济源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狄丽雯参加相关活动。
座谈会上,李振代表郑州航空港区介绍了郑州航空港区基本情况,分享了《综合实验区条例》起草、修订过程中的经验做法与立法心得。双方围绕《综合实验区条例》中体制机制、权限管理、产业政策、人才引进等特色亮点和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学习交流,并聚焦《发展促进条例》立法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思路进行深入探讨。王新民结合多年立法工作经验进行了答疑指导。他指出,无论是《综合实验区条例》的修订还是《发展促进条例》的起草,都要牢牢把握“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河南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四个原则,精准回应现实需求,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孔庆贺指出,《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济源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5—2035年)》的现实需要,也是支撑济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规依据,对于济源锚定“国家所需、河南所要、济源所能”,聚焦产城融合、城乡融合发展、现代化中小城市建设,为全国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融合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他表示,郑州航空港区立法工作亮点突出、条理清晰,此次考察深受启发、收获很大,希望双方以此次交流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相关部门要认真梳理、充分吸纳郑州航空港区好的经验做法,扎实做好《发展促进条例》立法相关工作,为济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何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