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自媒体调研发现,现在郑州市区主干道旁边的犄角旮旯,路边花坛,小公园内部道路,全部塞满了车。
有些车更是不讲武德,仗着底盘高,直接冲上马路牙子,碾压花坛草坪。
不仅自媒体,郑州的官媒也注意到这一现象。不同的是,官媒聚焦郑州地铁2号线柳林站B口生态廊道这一个地方的乱停车,以及碾压绿地乱象。
问题来了,平常路边停个车,吃个饭,买瓶水都能罚200大洋,这些车是特权车么?没人管么?
自媒体报道称,对停在绿化带的车,交警因“无执法权”无法管理,地方街道办也没办法。
想要整治,就要多个部门联合执法,这就费老鼻子劲了,需要协调沟通交警部门、城管执法、绿化管护单位,所以官媒报道后发酵四天了,这些违停车,仍是纹丝不动!
从法理上来讲,应该给交警和街道办点赞,这不是官僚主义,他们完全贯彻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有权不任性,守住了执法的边界!
有网民爆料,在深圳的话,车停草坪上的话.大概罚2000。
但深圳有法律依据呀,《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绿化带(公共绿地)禁止停放车辆,违者按占用或损毁绿地面积进行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500元至2000元。
郑州其实也有类似的规定,但只是类似,没有停放车辆的明确规定。
《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四条(一)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绿地用途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郑州的罚金定得比深圳还高,但是缺乏颗粒度!
而且擅自占用绿地或改变,太笼统!
举个例子,为了降本增效,郑州地铁站口的不少绿化带里种上了庄稼,这算改变绿地还是占用绿地?
而且绿化带到底该占多大面积?也应有颗粒度!
应该想办法让有车人好停车能停车,这是治本之道。
郑州当下的停车问题,出现了很多荒诞现象:一是不少小区的停车场空荡荡,车位卖不动!
二是,有关部门的确规划了不少两元停车位,还协调公务单位,腾出了县太爷停车位,给车主用。
但满足不了广大车主,不少2元停车位还长期被僵尸车占据。
三是部分路段,很难找到停车位。
在媒体曝光下,车乱停毁绿现象,应该很快能解决!
但以上三个问题,是长期以来的痼疾。
痼疾并非不能解决,例如,长期困扰广大车主的占道摆摊,在大力度整治下,目前已经收到了成效。
7月份开始的整治假期教培,就开始收到成效。
治理占道摆摊,这件事就值得点赞,还路于民的同时,还给这些摆摊者,留了出路,重新划定了摆摊范围。
收费的高低有待商榷,但至少是在着力解决问题的同时,又兼顾从业者利益和需求。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治理城市的机动车乱停放乱象,同时又能让广大车主低成本地停好车,上好班,办好事,考验地方执政者智慧的时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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