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河南已经有
郑州、开封、周口、漯河
焦作、濮阳、信阳、安阳
发布了限行通知
▼
郑州市

限行具体内容如下:
1、限行区域
东四环、南四环、西四环、大河路(均不含本路、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以内区域的所有道路。
2、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3、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 )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 、6 、8 、0 )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依据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特种车辆、校车、残疾人专用车、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以及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环卫、市政、水电气暖等专用车辆不予处罚。
(三)连霍高速在限行区域内的各个收费站口,限行车辆不得在限行时段内上下站。
(四)各类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郑州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4、特殊情况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5、处罚规定
自12月4日起,对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抓拍设备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开封市

开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2020年12月4日
周口市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周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周口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市核心区域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自2020年12月 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一、限行区域:
武胜大道以西(不含),开元大道以北(不含),龙源路以东(不含),太清路以南(不含)的所有道路。
二、限行时间:
自2020年12月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每天7时至21时实施限行。
三、限行规定:
(一)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和外地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二)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汽车、校车、残疾人专用车;
3.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各类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环保、市政、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款、保险查勘、新闻采访、医疗废物转运等专用车辆;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各类货车(含新能源货车)除了遵守本通告规定外,还应遵守周口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五、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为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按照省污染防治攻坚办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高污染排放柴油货车禁行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区域
武胜大道以西(不含),开元大道以北(不含),龙源路以东(不含),太清路以南(不含)所有道路。
二、禁止通行车辆
本地及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禁止在以上区域行驶。
三、禁止通行时间
自即日起全天候禁行。
四、本地及外地号牌(含临时号牌)的国Ⅲ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违反上述规定进入禁行区域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五、此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2020年12月4日
漯河市

漯环攻坚办〔2020〕97号
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三)各类货车除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漯河市对货车的其他限行、禁行规定。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提倡绿色出行,市区公交车辆免费乘坐,广大市民要文明乘车。
五、违反本通知之规定上路行驶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的机动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予以处罚和曝光。
六、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知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划出行路线。
2020年12月3日
焦作市

濮阳市

关于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
通 告
2020年12月3日
信阳市

2020年12月3日
安阳市

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二、限行区域:
邺城大道以南、华祥路以东、文昌大道(华祥路至彰德路段)以北、彰德路(文昌大道至长江大道段)以东、长江大道以北、光明路以西的城市道路(不包含以上道路)。
三、限行办法
(一)对进入限行区域的所有机动车,实行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二)限行时段:7:00----20:00
(三)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同时遵守本限行规定。
(四)外埠号牌车辆在限行时间内驶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
2.公交车、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出租客运汽车(含预约出租客运汽车)、邮政专用车(含快递),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医疗废物转运车和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四、单双号限行期间,市区公交车免费乘坐。
五、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电子警察将对其进行抓拍,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机动车未悬挂号牌、遮挡号牌的除罚款外并记12分;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处以行政拘留。
六、单双号限行期间,暂停施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通告〔2018〕第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施行。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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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网百姓呼声
编辑 聂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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