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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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安县磋商采购-2025-2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遴选采购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5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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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更正内容:因本项目质疑事项成立,取消河南国银(安阳)律师事务所成交资格,并按照评标报告得分顺延河南凌锐律师事务所为入围供应商之一。综合得分为:77.33分,入围供应商拟派律师为:张继强,马爱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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