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和现场勘察结束后,针对双方仍存在的分歧,法官持续跟进调解。通过多次电话沟通、组织补充协商,法官结合现场勘察结果,为双方详细分析不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及成本。
“如果由被告直接整改道路、修建转车场,不仅工期长,还可能因标准不统一产生新的矛盾;不如由被告支付相应的修路款,由村民根据实际生产需求自主选择合适的施工队对产业路进行降坡、修补,同时修建符合实际使用需求的转车场。这样既高效又能满足大家的个性化需求。”
经过法官的多番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贵州某公司于向原告某村民小组支付修路款人民币10万元;原告及本屯相关群众不得再就案涉产业路、改道道路、转车场等相关的道路维修、质量、征地等各项问题主张任何权利;原告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达成调解
“以后我们拉肥料、运农产品再也不用发愁了!”当被告将10万元修路款足额汇入指定银行账户时,困扰环江洛阳镇村民的道路难题圆满化解。
环江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护航发展,让一条条乡村产业路越走越宽,为乡村振兴注入坚实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