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1.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改委规定的标准收费,收费标准详见洛阳商业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住宿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住宿费1000元/生/年
第二十条 奖学金、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互补的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通过当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20000元/生/年。学生入学后可享受资助项目: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奖学金10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700元/生/年。
2.学校设有校内奖学金,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以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3.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