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助、贷、勤、减、免、补并举的学生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以“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宗旨,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机制。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如暂时难以筹措足额学费及住宿费,可于报到注册期间凭相关证明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
2.助学贷款:助学贷款共两种方式,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于入学前在生源地(县、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二是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于入学后向学校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根据现行政策,专科生贷款额度上限为20000元/人·年。
3.奖助学金: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政策: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3700元/人·年,分设三个资助等级)、学校奖学金及特困生学费减免等。
4.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园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通过提供合理劳动报酬,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学生自愿申请,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服兵役资助政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的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200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37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