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属可以为羁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期间,家属是无法与其见面的,只有委托的辩护律师才能与其会见。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自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辩护律师可以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委托律师担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张原芳主任【15838556052】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可以到郑州市第三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
会见是刑辩律师日常的主要工作之一,律师会见具有不可替代性。辩护律师可以通过会见,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刑事诉讼流程讲解、分享刑事辩护经验以及协商确定案件的辩护策略等。通过会见,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判断有更为详细的了解,对涉及的相关罪名相对熟悉,对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具有清晰的认识,对该案的辩护方向具有深刻的理解。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除了会见以外,还可以与相关的办案机关进行沟通和交流。在刑事诉讼的不同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与办案人员交流并陈述辩护意见。
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与办理该案件的侦查人员了解情况。
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提出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变更罪名的辩护意见。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与承办检察官沟通,确定是否申请认罪认罚,并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或者罪名变更等辩护意见。
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可与承办法官联系,根据案件需要,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参加庭前会议,对被告人进行庭前辅导,准备庭审资料,起草发问提纲、举证提纲、质证提纲、撰写无罪或者罪轻的辩护意见,出席法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等。
辩护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家属之间搭起联系的桥梁。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状态下,只有辩护律师才可以见到犯罪嫌疑人。因此,委托辩护律师本身,就代表了家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关心。辩护律师可以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转达家属对其的关怀与牵挂,也可以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活上的需要,并转告其家属办理。

地址:郑州市大河路与古须北路交叉路口往北1.4公里。
家属可以在每周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和下午14:00-16:30 到家属接待大厅现场办理送物业务。
送衣物时看守所要求送物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和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刑事拘留通知书、刑事逮捕通知书等等,家属需要提前准备好。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外地的,家属不方便到现场送衣物的话,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送物,辩护律师可以凭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予以办理。


目前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收取衣物的范围仅包括衣裤、内衣裤、袜子、鞋类。每类物品限收2件(双)。颜色为纯色,深色为宜。所送衣物还必须干净无异味、无头像,无特殊图案,不能带有金属配饰、拉链、绳子等违禁品。家属在送物时务必要提前将所送衣物的商标、金属物、绳子等违禁品拆掉,避免无法接收。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原则上一个季度只允许送一次衣物,但是如果遇到天气变化则属于例外情形,可以增加送物次数。送物时需要填写单子,衣物需要填写为一包。家属不要私自在衣物中夹带、隐藏信件、纸条、照片等违禁物品,否则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将会限制其家属送物,涉及违法行为的还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接受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服用药品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为其送药,具体申请购药流程如下:
1、家属接待大厅专用窗口处领取申请购药表格;
2、家属按照要求填写表格、签字、按手印;
3、家属凭处方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区门诊部服务台换取处方并缴费(北院区电话:0371-67216333);
4、家属将处方送到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药房专用窗口(标记“三看”标识处);
5、郑州市第三看守所的民警会协助门诊部药房将家属所购买的药品取回;
6、郑州市第三看守所门诊部在收到药品后进行登记,然后由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字按手印;
7、医生根据药品和病情开遗嘱、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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