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号
全市用人单位:
岁末年初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欠薪整治力度的部署要求,落实和保障好包括农民工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内的广大职工工资报酬权益,并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全市职工队伍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以下事项提醒各用人单位:
一、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有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工资。各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报酬要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依法保障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劳动者相关权益。
二、主动自查欠薪隐患并及时整改
各企业应于近期对劳动报酬支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拖欠、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和其他可能侵害劳动者报酬权益的风险点。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内部普法宣传,畅通劳资沟通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春节前后涉及劳动者的薪资款项结算付清。
三、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合理诉求
设立并公开有效的劳动报酬争议咨询与沟通渠道,明确相关责任部门或人员。对于劳动者提出的疑问、异议或其他合理诉求,应及时予以核实、解释和处理;对于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应积极核查、协调处理,防止劳动争议升级。企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
四、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工具,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安阳市总工会将持续关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状况,依法履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职责,协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安阳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