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收费标准:我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专业以及收费标准如下:
(一)中医康复技术、中药学、中药制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营养、眼视光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老年保健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食品贮运与营销,以上15个专业学费14500元/生·年。(二)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保健、药物制剂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卫生保健、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以上10个专业学费 14000元/生·年。(三)药学、护理、护理(母婴护理方向)、护理(口腔护理方向)、护理(社区护理方向)、护理(康复护理方向)、护理(ICU护理方向)、护理(老年护理方向)、康复治疗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心肺康复方向)、康复治疗技术(盆底康复方向),以上11个专业学费13000元/生·年。(四)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食品营养与健康、市场营销、大数据技术,以上7个专业学费12000元/生·年。(五)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
(六)教材费按照学年预收(教材预收费1000元/生·年),并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 资助政策
(一)学费减免政策
学校每年提供一定的免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分为3个档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用,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最高20000元/生·年;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最高20000元/生·年。
6.基层就业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本金由财政实行代偿。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代偿。
(三)校内资助政策
1.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在校期间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具体资助办法按《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