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9日。
招标内容:1.医用液氧 2 .医用氧气(40L)/瓶 、(2L)/瓶
采购数量:具体供货量以医院实际用量为准。
1.交货期: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配送到指定地点,紧急情况下2小时配送到位。
2.交货地点:南院: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郑州市上街区长乐街1号)
北院: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济源路80号)。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医用氧质量符合《中国药典》2025年版二部标准要求。
(1)性状:包括气态氧和液态氧,气态氧为无色气体,液态氧为低温液体,气化后为无色气体,无臭无味;
(2)鉴别:按照标准(含量测定)氧含量≥99.5%;
(3)一氧化碳:不得超过0.0005%(ml/ml);
(4)二氧化碳:不得超过0.03%(ml/ml);
(5)水分:不得超过0.0067%(ml/ml)。
4.保质期:1年
5.服务要求:满足医疗机构的配送服务要求;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医疗机构验收标准。
质保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配送产品保质期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药品再注册批》等;
3.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充装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可通过中国信用(www.cerditchina.gov.cn)相关内容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机构开标后查询结果为准。
7.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包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三、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资格要求及报名所需资料;
2.业绩证明(以合同或发票为准);
3.配送服务方案(包括制订配送计划,应急预案;使用合规槽车+持证人员运输。专业人员规范装卸,设置警示标识;交付时双方核对医用氧参数及检测报告,签字确认,日常设备维护);
4.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产品质量问题、设备故障报修响应时限,技术支持服务,投诉处理等);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地点: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南院(长乐街1号)5号楼一楼办公室,请在2026年3月9日前携带报价单和相关资质现场报名。
五、招标联系人
窦女士
固话:85138125 手机:15036092209。
郑州市第十五人民医院
2026年2月25日
附件报价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纯度 | 执行标准 | 含税单价(元) | 备注 | 配送公司 |
1 | 医用液氧 | | 吨 | 99.5% | GB 8982-2025《医用氧》 | | 含配送费和装卸费 | |
2 | 医用氧气 | 40L | 瓶 | 99.5% | GB 8982-2025《医用氧》 | | 含配送费和装卸费 | |
3 | 医用氧气 | 2L | 瓶 | 99.5% | GB 8982-2025《医用氧》 | | 含配送费和装卸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