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职工退休时会遇到医保缴费年限未达标的情况,郑州明确支持一次性补缴,补缴后就能正常享受退休医保待遇,不同人群的补缴标准有明确规定,补缴费用均划入统筹基金,不划入个人账户。
普通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费年限不足的,按本人退休时上月缴费基数的5.6%,一次性补齐所差年限的医保费用,补缴后即刻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
国有/集体企事业退休人员:曾在这类单位工作,已在郑州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6%,一次性补齐缴费年限,补缴次月起享受待遇。
单位欠缴情况:职工退休时用人单位欠缴医保费的,单位需为职工一次性补足欠缴费用,同时缴纳相应滞纳金,保障职工退休医保待遇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