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何时由汜水迁管城
张万钧/郑州市图书馆
目前在郑州历史发展和乡土文献研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热点,就是郑州何年从汜水迁到管城的。在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中,出现了一些不同看法和争论。由于这次迁徙,是郑州发展史上重要转折点,起着里程碑的作用,课题重大,必须认真对待,不可有丝毫马虎大意,要对历史负责,给后人一个绝对正确的结论。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不妨先回溯一下郑州和管城的历史发展轨迹。在南北朝时的东魏曾置有郑州,不过后来改名为许州,与现在的郑州不是一地,这里就不说了。南北朝的北周在虎牢城(又名成皋)置荥州,这才是后来的郑州。至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荥州为郑州,州治成皋县,开皇十八年(598)又改成皋名为汜水县,仍为郑州的附郭县。管城本是中牟地,开皇十六年(596)从中牟分出建县,两年后又从郑州分出置管州,管州州治遂设于管城县,以上是郑州和管城县的历史变化,多种史书均有记载,毋庸置疑。但后来涉及到郑州何时迁徙到管城时,便出现了不同说法。现存记载隋唐二朝史实的书籍,以唐魏征的《隋书》为最早,但此书未记载郑州从汜水迁至管城的具体时间。比《隋书》成书较晚的,则以唐李吉甫的《元和郡县志》为最早,其中虽未提及汜水和管城的问题,但却有一句“大业二年废郑州,改管州为郑州”的记载,察炀帝大业二年,正值隋朝行政体制从三级管理改革为二级管理的关键时期,全国城镇变更频繁,新建、撤销、合并、迁徙等诸多问题大都发生在这段时间里,因此后来学者多依据《元和郡县志》中所说的“大业二年废郑州,改管州为郑州,三年又改郑州为荥阳郡”来做文章,不过这段文字却有点语病,先说“废郑州”,又紧接称“改管州为郑州”,最后管州不见了,而郑州仍存在,这里究竟是废郑州,还是废管州,语意不明,因而有人以为这是笔误造成的。在隋唐时期,印刷术尚不流行,文章著述靠辗转传抄,才得以流传后世,中间要不出现一点笔误是不可能的,故近人在文字上,多采用“废管州,改管州为郑州”的说法。经此一改,语病消除了,词句通顺了,但仍未解决郑州是何年由汜水迁到管城的,同时,又因对古籍原文含义理解不足,又产生了些新的误解。
近来看到一篇论及郑州迁至管城的文章,该文以《元和郡县志》为基础,在原文“大业二年改管州为郑州”之后,特地又加了“治管城”三个字,并在其后又加了一句具有历史性的评价说“这是郑州和管城融合于一城的起点”。其实这里所增加的文字,完全是错误理解了古文原义而下得轻率结论。
古汉语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言简意赅,变化多端。但词句晦涩,经过悠久岁月,与后人的语言思维,逐渐拉大了距离,故现代人在阅读和研究古籍时,往往会产生一些理解不同而致误,此文问题正是如此。地名是专有名词,但同一地点,在不同场合下使用,则能产生广义性和狭义性两种不同的概念,如一个州,下辖若干县,用其州名来称其全部辖境,则为广义性概念,如仅用以称州治所在的那个城邑,则为狭义性概念。拿郑州和管州来说,“废管州,改管州为郑州”,其含义都是指州的行政辖区的全部地域,故为广义性概念,管州亦如之。而汜水县或管城县虽与郑州或管州同处于一城,但级别低一级,故只能以州名为城名,县则从属于州,称之为州的附郭。经查多种有关隋唐的地理书籍,仅在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七有“隋置管州,大业初复郑州,又为荥阳郡”,下注云“俱治管城县”似乎与郑州迁到管城有关。有人以为这条注,是郑州在隋朝时已迁到管城县的铁证。其实不然,管州、郑州、荥阳郡“俱治管城”这句话不错,但并非都是隋朝时便将治所设在管城的,这句只是个略语。《读史方舆纪要》卷帙浩繁,行文力求简练,用略语处颇多。就是这句“俱治管城”前边还有一句“后周置荥州,寻改郑州”。荥州改名郑州是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的事了,这里也略去未书。所以这里说管州、郑州、荥阳郡在隋朝时俱治管城县,不能作为确证。这篇文章错误之处,在于混淆了管州、郑州的广义和狭义这两种不同概念。原文指的是这两个州的全部地域,就是说,撤销管州,将其原辖地,并入郑州,归由郑州管辖。而本文却用具有狭义性概念的两座城来理解,结果含义全变了,成为撤销管州,将其改名郑州,既改了州名、郑州治所则应迁到原管州的治所了。于是“治管城”“郑、管同一城的起点”等一段曲解了原义的议论便出来了。古汉语行文含义变化复杂,即如“改管州为郑州”这一句,其中的“改”字,其本义为更易、变更解,但引申起来,此字还可作改名、纠正、撤换、迁移等多种含义均可使用,还有前人抄写笔误,被以误传误地保留下来,或后世出版印刷出现的错漏字,在不同版中造成的字句不一,都很难说清谁是谁非。比如隋文帝开皇三年(583)改荥州为郑州,这是众所周知的史实。《元和郡县志》中作开皇十六年(596)从郑州“分置管州”,然而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的清刻本中,漏去个“分”字,成为“置管州”。于是近年又有人误解这句,并作文称“郑州曾改名为管州,至大业二年才恢复为郑州之名”。此类误解,不一一例举。愚意要准确考证郑州从汜水迁到管城的时间,不必花费过多精力去探讨古籍原文字句的含义和正误,而应开阔思路,扩大视野,从多方面去研究大业年以后,郑州一带的历史变化和发生的种种事件,从中搜寻有价值的资料。这里不妨先从郑州说起。隋朝时郑州州治在汜水,原称虎牢,后改名成皋县,又改名为汜水县,三县实为一地。其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为军事要塞(虎牢关、虎牢都尉府),经济重镇(洛口仓),交通枢纽(通济渠、广济渠),两都屏障(长安、洛阳)。而在隋炀帝大业年以后,还有不少能反映历史的事件,今按年排列略书如下:
大业元年(605)炀帝在洛阳,下诏开挖通济渠,由板渚城引黄河水入渠,东南流去经汴水、圃田泽等水直达江苏淮河。八月炀帝乘小朱舫由洛阳经洛水进入黄河,换大龙舟由板渚(今已没于荥阳汜水镇北刘沟附近的黄河道中)进入通济渠,至江苏淮河到扬州。本年李渊任郑州刺史。
大业二年(606)撤销管州,其辖地仍归郑州所辖。三月,李渊在荥阳大海寺造石弥勒像。清王昶著《金石萃编》卷四十,载有《郑州刺史李渊为子世民造像记》全文:“郑州刺史男世民遇染时患,比闻大海寺有双王像,治病有验,故就寺礼拜,时患乃除。因于此寺愿造石弥勒一铺……。”末署“大业二年三月造”。
十月,在洛河流入黄河处之东南高地上兴建洛口仓(又名兴洛仓)为国家储粮之所,为当时全国最大的粮仓,周围二十里,穿窖三千个,窖穴最大者可存粮八千石,置监管及士兵千人守之。其仓城中心在今巩义市河洛镇七里铺东,今已塌入荥阳刘沟西北黄河道中,今荥阳汜水镇西部及高山镇大部均属仓城范围。据《汜水县志》记载,直至清朝当地以“某某仓”命名的地名还尚有数十处之多,如高山仓、上街仓、竹川仓等。时为郑州、荥阳郡直管范围。
大业三年(607)四月,全国统一实行行政体制改革,郑州改名为荥阳郡。李渊离任,由郡王杨庆接任荥阳太守。魏征《隋书》卷四十三《杨庆传》称他“在郡十年,颇有政绩。”杨庆为一文官,不谙武事,任荥阳太守十年,则已是隋末了。从炀帝大业年以后,郑州一带发生的种种事件均可证,郑州和荥阳郡的治所,一直设在汜水,而非在管州或管城县境内。
大业四年(608)炀帝下诏,发黄河北岸诸郡男女工百余人开永济渠,由板渚对面的沁水开挖,引黄河水北上达于涿郡(今北京)。
大业七年(611),炀帝由江都经通济渠、永济渠北上至涿郡,下诏命天下兵马至涿郡集结,准备出兵东征高丽。命荥阳洛口仓和滑州黎阳仓及江南各地运军粮至涿郡。
大业八年至十年(612~614),炀帝几次东渡辽河,攻打辽东不克,士兵逃亡者颇多,高丽国王求和,炀帝趁机罢兵。
大业十一年(615),太行山以东及河南、山东各地纷纷爆发反隋起义,长安人李密,出身宦官世家,有谋略,曾参加杨玄感反隋起义,后投奔瓦岗军翟让。他建议翟让攻打荥阳,占据粮仓为根据地,休养兵马,以图壮大发展(见《隋书》卷七十李密传)。
大业十二年(616),瓦岗军攻打荥阳,隋炀帝命隋朝第一勇将张须陀为荥阳通守,荥阳太守杨庆为副职,协助杨庆抵抗瓦岗军。李密设计伏兵于荥阳大海寺附近树林中,张须陀被杀。这是隋末极为著名的一次战役。此后李密被瓦岗军尊为首领,称魏公,驻洛口仓。
大业十三年(617),李密、翟让在洛口仓开仓放粮,出兵攻打洛阳,占领洛阳以东的金墉城和回洛仓。炀帝派王世充救洛阳。
李密自张须陀被杀后,扩大洛口仓地盘,包围汜水荥阳郡城长达一年余,并向杨庆写了一封长信劝降(见《隋书·杨庆传》)。城中粮尽,杨庆遂降李密。
隋大业十四年,唐高祖武德元年(618)三月,炀帝在江都被部下宇文化及所杀,隋亡。五月李渊在长安称帝,国号唐;王世充在东都洛阳,奉留守东都的隋越王杨侗为帝,王世充独揽大权。九月,李密为王世充所破,逃走投唐,杨庆复降东都。
唐武德二年(619),杨庆仍受王世充重用,为荥阳太守。四月,王世充在洛阳称帝,国号郑。改郑州为荥州,并让其兄率兵驻守虎牢,又以兄女嫁给杨庆为妻。杨庆仍任荥州刺史。一年之后,王世充将败,杨庆又欲投唐,其妻不肯背叛叔父,遂自杀。杨庆投唐后,被任命为宜州刺史,才离开汜水郑州。由此可证,在隋朝之时,郑州州治从来未迁至管城。
唐朝初期,群雄割据的局面陆续被削平,唐朝统一中国,唐政府需要沟通南北交通,治理华北至江南广大平原地带,规划天下为十道,在此形势下,郑州州治处于丘陵地带的汜水,已不适应联络平原各地的需要,才于贞观七年(633)迁于原管州治所,即管城县城内。这才是郑州与管城县同一城的开始。直至明初,撤销管城县,以后便仅有郑州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