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注意事项
1.投稿即视为参赛者同意在本次赛事活动中公布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同意在获奖公告、作品展、大赛宣传广告等各种印刷品中使用参赛作品;举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出版、广告宣传、刻碑展示、书写、悬挂、摄影、录像等权利,主办方不再另行支付报酬。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
2.本次大赛印制的作品集,凡获奖、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一本。
3.本次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4.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以上规则解释权归郑州诗词学会所有。
郑州诗词学会第一届中青年“商都诗人”诗词大赛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