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考生类型、考试内容、时段组织考试并计分。考试地点均在郑州市郑东新区金龙路188号(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象湖校区)。
(一)命题和考试
1.高中生
(1)高中生是指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采用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按满分150分折算,不再另行组织文化课考试。其中外语考试非英语(小语种)的考生须在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当天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打印件交招生就业处(知新楼A座105办公室)备案。
②语文、外语、数学科目成绩A等级的折算为20分,B等级的折算为16分,C等级的折算为12分,D等级的折算为8分(2022级之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此等级不折算分数),E等级的折算为0分。
③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成绩A等级的折算为15分,B等级的折算为12分,C等级的折算为9分,D等级的折算为6分(2022级之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此等级不折算分数),E等级的折算为0分。
(3)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心理健康状况、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26日起,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中职生和社会考生
(1)中职生是指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社会考生是指没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且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文化素质考试
①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与素养;
②考试方式:笔试;
③试卷分值:150分,其中语文分值70分、数学分值40分、英语分值40分;
④考试安排:4月26日起,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职业技能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通用技术、职业素养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26日起,与文化素质考试同场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退役士兵考生
(1)退役士兵:学校将在考生报名后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符合“资格条件申报”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进行认定。
(2)文化素质考试:免试
(3)职业适应性测试(按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进行)
①测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素质、心理健康状况、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②测试方式:笔试;
③测试分值:150分;
④测试安排:4月26日起,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4.专业加试
按考生所报批次第一志愿专业为准(即填报提前批又填报了普通批考生须参加两次加试),加试满分100分,加试不合格(标准将在加试方案中体现)不予录取该批次专业,4月26日起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1)提前批
①3个美术类专业:素描静物,限时2小时;
②歌舞表演专业:舞蹈剧目(舞种不限),表演总时长限3-8分钟。
(2)普通批
①方式:面试
②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礼节礼仪、思维能力、心理健康状况、职业素养等。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条件
(1)身高:女生162cm-175cm,男生172cm-185cm。
(2)视力、听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斜视,听力不低于5米。
(3)口齿清楚,声音清亮,普通话标准。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较好,富有团队合作精神。
(4)五官端正、气质优雅;面部、颈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X”形腿或“O”形腿。
(5)身体健康,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
(6)同等条件,艺术考生、有特长考生优先考虑。
(二)赋分办法
1、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高级20分,中级10分,初级5分;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60分,三等奖40分;
3、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市级职业院校竞赛一等奖20分;
4、获得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啦啦操、健美操、武术套路、定向越野(四星级及以上)、网球、跆拳道等12个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赋60分。称号须符合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令第32号)规定,且在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系统中可查询验证。在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毽球、啦啦操、健美操、武术套路、定向越野、网球、跆拳道等13个项目(单项或团体)中,参加教育体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级比赛前八名、省级前六名、市级前三名的考生,赋30分。
5、根据河南省高考加分政策的其他规定赋分;
6、如有多个赋分项,最高赋分不超过60分;
7、除第4条外,考生申请赋分的第一志愿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否则无效。
(三)成绩认定及发布
考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专业加试分值+赋分项分值,如“考试成绩”超过满分按满分计算;考试成绩将于4月28日15:00起在学校官网首页下方“单独招生系统”公示成绩(如有变化以官方通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免试入学,免试生名额在已公布的高职单招计划外单列执行:
(一)技能大赛优秀获奖选手。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争夺赛铜奖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二)优秀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同时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三)考生申请免试专业须与获奖项目或取得的高技能资格相关,学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第二十四条 证明材料提交
(一)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6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三份(以下称“申请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二)具备赋分条件的考生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招赋分申请表》(以下称“申请表”),提出赋分申请。
(三)上述考生须于3月25日至31日(如有变化会在学校官网中“招生信息网”的“招生快讯”中通知)自行注册学校官网首页下的“单独招生系统”,将“申请表”(可在系统中下载)、身份证正反面、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照片上传至系统中“免试申请”和“赋分申请”版块进行初审。
(四)请关注初审状态,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1至3日(具体关注我校单招系统通知为准)以安全方式将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送至学校(持本人身份证从象湖校区南门入校,到招生就业处(知新楼A座105房间))进行现场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免试资格。